关于宣城市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结论公布的通知(二)
根据省、市2023年度公务员考录有关文件的规定,经5月20日体检,现将体检结论(见附件)等事项公布如下:
1.体检结论确定为“合格”的考生进入考察程序,请考生等待考察单位通知。
2.体检结果确定为“不合格”的考生可提出书面复检申请,于5月28日前,持本人身份证和书面复检申请书,到宣城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科(宣州区鳌峰中路49号市委组织部二楼)办理体检复检申请和体检复检确认手续。逾期不办理相关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3.体检结果确定为“进一步检查”“补检”的考生请于5月26日(星期五)上午7:00,持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体检通知书,空腹到宣城市人民政府(宣州区鳌峰中路49号)北大门门口,办理体检进一步检查确认手续后,进行体检进一步检查和补检。逾期不办理相关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
请考生近期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宣城市公务员局
2023年5月22日
附件:宣城市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结论(二).xlsx【13.15 KB】
原文标题:关于宣城市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结论公布的通知(二)
文章来源:宣城先锋网(原链接MD5:da225f9775c89d7a74e912a8bc83ef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