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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下半年宣城泾县事业单位招聘24人职位表

泾县人民政府 | 2024-08-14 1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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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下半年宣城泾县事业单位招聘24人职位表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规定和要求,现就2024年泾县县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职位表:2024年泾县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经核准,2024年泾县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4名,招聘计划(岗位)等信息于8月14日起在泾县人民政府网(www.ahjx.gov.cn)、泾县先锋网(www.xcjxxf.gov.cn)及相关媒体上统一发布。其他有关信息将陆续在泾县人民政府网-人社局-人事信息-招考(聘)及录(聘)用栏目中 公布。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35周岁以下”为“1988年8月14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岗位条件中的专业及代码详见附件,考生所学专业如不属于上述专业目录,可以参照国家教育部颁布的相关新旧专业对照表进行报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招聘对象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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