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机关服务中心2024年度第二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2024年度国家统计局机关服务中心第二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岗位要求
本次招聘岗位为人事管理岗(管理岗七级及以下),具体岗位要求详见《国家统计局机关服务中心2024年度第二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
二、应聘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二)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三)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以及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五)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报考人员最高学历学位对应专业符合招聘岗位要求。
(六)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七)须具有北京市城镇常住人口户籍。年龄不超过35周岁。
(八)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报名人员不得报考。
(九)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曾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务处分,被开除党籍、公职的人员,在接受高等教育期间受到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在国家法定考试、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还在禁考期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2024年11月6日8:00至11月12日17:00,5个工作日),登录智考中国(网址:https://zhikaocn.com/invitation/notice/669)注册、在线报名并提交相关材料(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学历学位证书,党员证明材料,英语水平证明,工作证明、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专业资格证书等)。
2.如在平台注册、报名期间遇到网络技术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088-0028(信息发布期间工作日 9:00-12:00 13:30-17:00)。
(二)资格审查
我单位将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比例达到3:1以上的方可开考。报考人数达不到上述比例情况下,将取消岗位招聘计划,并在国家统计局网站(www.stats.gov.cn)进行公告。
(三)考试
资格审查结束后组织招聘考试,考试内容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我单位将在国家统计局网站上发布考试公告,公布笔试时间、地点和参加笔试人员名单等信息。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面试人数与聘用计划人数5: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末位成绩相同,一并进入面试;面试人选少于规定比例人数的岗位,按实际人数参加面试。如有考生放弃,按照该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信息将按照考试公告要求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1.根据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人数与聘用计划人数比例为2:1,后续招聘环节排名不分先后。
2.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相关规定执行。
3.考察将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同考察人面谈等方式,全面了解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情况。
4.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应聘的,取消考察人选资格。因此产生的岗位候选人空缺,可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也可不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成绩和体检、考察情况,按岗位匹配度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网站以及国家统计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聘用手续。
四、工资福利待遇
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待遇。
五、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保证填报个人信息、提供的各种材料真实、准确,招聘过程中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有关违纪违规行为将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规定进行处理。
2.我单位将在国家统计局网站发布笔试、面试相关信息,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并保持通讯畅通。
3.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国家统计局机关服务中心
2024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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