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度宣城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含司法警察)职位体能测评有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省、市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文件规定,现将宣城市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含司法警察)职位体能测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能测评对象
人民警察职位(含司法警察,不含人民警察特殊专业技能职位)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者(见附件)。
二、体能测评时间和地点
时间:4月28日,报到时间、地点详见《宣城市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警察职位体能测评通知书》。
三、其他事项
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出现面试人选缺额的,按规定时间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人员体能测评时间另行通知。
四、注意事项
因身体健康等个人原因不宜参加体能测评的,须在测评前提出,按照放弃体能测评处理,否则因参加体能测评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在体能测评过程中,考生感觉本人身体不适的,应立即向工作人员提出,终止体能测评,按照体能测评不合格处理,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宣城市公务员局
2025年4月24日
原文标题:关于2025年度宣城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含司法警察)职位体能测评有关事项的通知
文章来源:宣城先锋网(原链接MD5:580a769a89e66885d3b66591a3c46e82)